引言
食品按照不同的角度可進行不同的歸類,例如按食品原料性質分為糧谷類;果蔬類;水產類;奶類;肉類和蛋類等,按照食品的加工程度可分為粗加工食品;精加工食品和深加工食品等。食品分類系統是指科學規范食品的分類體系的相關文件。每個國家、地區或組織的食品分類系統并不一致,并且同一國家,可能在不同的文件中規定了不同的食品分類,以適應不同的應用場景。
了解不同國家、地區或組織的食品分類系統,可以幫助食品企業(尤其是出口食品企業)迅速把握企業產品在出口目的地所屬的食品類別,進而查找相關的食品標準和要求。食品伙伴網標法中心以各國現行食品安全法規及標準為主要來源,匯總了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CAC、歐盟、美國等十九個國家/地區/組織的食品分類系統相關文件信息,供相關機構或企業研究參考。
由于涉及的國家眾多,食品伙伴網將分為上、中、下三篇進行介紹,本期主要介紹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中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的相關規定。
1、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
Codex標準中涉及食品分類的有Codex Stan 192-1995《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和CXA 4-1989《食物和動物飼料分類法典》2個標準。其中《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適用于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而《食物和動物飼料分類法典》適用于判定食品中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Codex Stan 192-1995的附錄B是包括食品分類系統及其詳細介紹。附錄B共兩部分,第1部分為食品分類系統,第2部分為食品分類描述,將食品分為16大類。
CXA 4-1989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使用統一的命名法和二級分類法,將食品分為組和亞組,以建立具有相似特征的組的農藥殘留殘留限量。CXA 4-1989將食品按照植物源性食品、動物源性食品、動物飼料產品、植物源性加工食品和動物源性加工食品5個類別進一步細分。
2、中國大陸
中國大陸在多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均規定了僅適用本標準的食品分類系統,另外,在《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中也規定了不同的食品行業及其下屬分類。下面分別介紹: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附錄E食品分類系統,將食品分類為16大類,每一大類下分若干亞類、次亞類、小類,有的小類還可再分為次小類。食品分類系統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只適用于對該標準的使用。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附錄A.1食品類別(名稱)說明,其中規定了水果及其制品、谷物及其制品(不包括焙烤制品)、豆類及其制品、堅果及籽類、乳及乳制品、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飲料類、酒類、特殊膳食用食品共10類食品的次級分類。另外,標準明確規定附錄A.1用于界定真菌毒素限量的適用范圍,僅適用于該標準。當某種真菌毒素限量應用于某一食品類別(名稱)時,則該食品類別(名稱)內的所有類別食品均適用,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附錄A 食品類別(名稱)說明,其中規定了水果、蔬菜、食用菌、谷物、豆類和藻類等共計22類食品及其次級食品分類。該附錄用于界定污染物限量的適用范圍,僅適用于該標準。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的附錄 A(規范性附錄)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將食品按照原料來源不同分為11大類,該附錄用于界定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應用范圍,僅適用對該標準的使用。
《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適用于食品企業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證時對加工食品的類別判定,其中將食品分為32大類,并具體規定了亞類及其所屬的品種明細。
3、中國香港
香港地區涉及食品分類的法規或文件為《食物內防腐劑規例》、《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指引》和《〈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食物分類指引》。其中《食物內防腐劑規例》按照食品的類別列出了允許使用的防腐劑及使用限量,并將食品分為15大類。
《防腐劑及抗氧化劑使用指引》與《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中的食品分類一致,并且對每一類食品進行了詳細的舉例說明,但其食品分類并未完全涵蓋《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中的所有食品類別,只涵蓋一些需更詳細解釋說明的食品分類。
《〈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食物分類指引》主要集中在植物源初級食品和植物源加工食品分類。該指引旨在方便業界按《食物內除害劑殘余規例》附表1查詢特定食品中相應除害劑的殘余限量。其中主要規定了水果、蔬菜、禾本科植物、堅果和種子和香草香料5大類產品的分組和亞組類別。
4、中國澳門
《食品添加劑食品分類系統指引》是澳門地區于2018年發布的文件,用以界定在各類食品中適用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澳門食品分類是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食品添加劑通用法典標準》(Codex Stan 192-1995)中的食品分類系統編制。該指引共分2部分,第1部分為食品分類系統,將食品分為16大類;第2部分為食品分類描述,對每一大類及其各級小類食品進行了具體解釋。
5、中國臺灣
臺灣地區目前現行有效的食品相關法規中并未制定食品分類系統。在2018年底發布的“《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標準》”和“《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標準食品分類系統食品類別說明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草案中,將食品分為17大類。草案“《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標準》”的附表一 食品分類系統,規定了每類食品的大類、亞類、次亞類和小類。《指引》的分類與附表一致,并對各食品類別進行了詳細說明,包括其原料、加工過程及常見產品名稱等。
小提示:以上就是CAC、中國大陸、香港地區、澳門地區和臺灣地區的食品分類系統介紹,食品伙伴網后續將繼續介紹歐盟、美國、澳新等國家或組織的相關規定,歡迎持續關注。